2015年5月7日,由湖北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及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关于合同法适用法律问题的专题讲座在汉举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副会长张用江、柳平、省律协秘书长刘元生、副秘书长喻修建、刘健,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及近500名律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梁慧星教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杂志的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他还是我国《合同法》起草委员会组长、《物权法》、《侵权法》起草组的核心成员。他对合同法适用法律问题的理解,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讲座中,梁教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效力性规定与管理性规定的区分规则”、“适用金融规章判定合同效力的基本规则”、“合同法第52条中社会公共利益的理解”等律师在执业过程常见合同法适用的法律问题,并分别从法理和我国现行法理的角度来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对法律工作者遇到的实际问题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本次讲座不仅为湖北省律师提供了亲临现场聆听民法学泰斗梁慧星教授教诲的机会,更为法律同仁提供了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